第三百四十八章 法律援助(一)-《宝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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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喂,到了!”在一处极为破败的土窑前,艾德信大咧咧的站定了脚步,这声“喂”,却是唤乐晨的,至于满脸酒糟的杰弗里,小眼睛一路上都在淑芝身上打转。

    显然他们和志愿者们接触的多了,知道这些人实则手无缚鸡之力,又大多懦弱,也不敢触犯这里法律,都没什么了不起的,除了那发饷雇佣他们的杨姓主管外,也不用怕得罪他们。

    “喂,有人吗?有喘气的出来一个!”第二声“喂”艾德信却是对着土窑大喊。

    不多时,从土窑出畏畏缩缩走出一名瘦弱妇女,满脸不安的看着家门前的这些不速之客,唯唯诺诺道:“几位,几位先生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飞利那蛮牛呢?”艾德信满不在乎的说着,拿出一根黑色雪茄点燃,手指夹着雪茄,很轻佻的递给乐晨。

    乐晨摆摆手,示意自己不抽。

    艾德信就哈哈笑起来,对杰弗里使了个眼色,杰弗里也满脸似笑非笑,自是觉得这些志愿者都一个怂样。

    乐晨注意力却是在那瘦弱妇女身上,温和的问道:“您是飞利的母亲佐恩斯太太吧?”

    “你们,你们找飞利做什么?”瘦弱妇女抓着褴褛衣衫的衣角,满脸的紧张和不安。

    乐晨接下的这第一件案子,是一名叫飞利的青年被人用枪打伤了胳膊,又被对方控告追究经济赔偿的案子。

    见瘦弱妇女模样,乐晨知道她定然便是飞利的母亲了,微笑道:“我是来自救助站的律师,来为飞利打官司的,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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