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五章 诱之以利-《唐朝工科生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“同样诱之以利。”

    张德对李奉诫道,“给钱,给人,给船,给土地,给农具,给天竺女子……只要肯去,什么都可以谈。”

    除了这些,还有一样是张德无法亲自下场的,这需要用到李奉诫。

    那就是“国族”这个概念,李奉诫说大唐的青少年们为了大唐帝国的千秋万载咱们下海,远比张德来说要有用。

    老张高喊“为了帝国”,那是中二病发作需要电疗。

    李奉诫喊“皇唐兴废,在我在君”,那就是正义的吼声,忠诚的呐喊……

    总之,区别就是有这么大。

    在扬子江下游和南运河两岸,李奉诫就是“国族主义”的伟大导师,江湖地位非常的超然。

    李狂人绝非只会披头散发耍帅,他手底下还有一票悍不畏死的“战斗编辑”和“战斗记者”。

    “便是如此,怕也是难,此事,还需要跟进奏院的人议论。兄长还需约谈东南世族,不让点好处出来,他们是不肯出力的。”

    讲白了,在贞观朝通过新方法重新振作起来的东南世族,想要让他们切割一部分家族子弟或者家生子出去,没有足够的利益,顶天就是效仿吴县陆氏,搞个分家即可。

    可要是张德给足了好处,那么大宗干掉小支,根本毫无压力。

    “分家”就应该为了“宗家”去死,这是理所当然的道理。

    当然在这个过程中,“分家”或许也会为了搏一个出路,彻底跟“宗家”分道扬镳。

    但不管是何种选择,都必须要有足够的利益。

    通常让一个大姓豪门的分支,愿意“家于”某地,那必须是在某地有足够的社会资源供应他们开枝散叶。

    历朝历代以来,最少也是个xx太守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普通的百里侯,是不能够满足豪门胃口的。

    “我有一个想法。”

    兄弟三人在讨论的时候,程处弼往往都是听,不过这一回,他突然想起了张大素,看了看张德,又看了看李奉诫,“不若将波斯湾大‘塔巴’一事,于彼处宣扬一番?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李奉诫一愣,本想说这是无稽之谈,但是转念一想,出神道,“处弼此言不是没有道理,此举……有类‘分封’啊。”

    。m.8


    第(3/3)页